[社會保障基金] 七月為供款月社保提醒居民應準時供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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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7-01 - 來源:社會保障基金

七月份是社保供款月,僱主須於月內為其本地長工僱員繳納2020年第二季強制性制度供款,如有聘請外地僱員,亦須繳交外聘費,此外任意性制度受益人亦須於七月份內繳納供款。為節省輪候時間,社會保障基金呼籲僱主儘早繳款及使用預約服務,已申請電子申報服務的僱主及任意性制度受益人應儘量採用電子化渠道繳款。

已開通電子申報服務的僱主及任意性制度受益人,建議儘量使用9間指定銀行(包括:中國銀行澳門分行、中國工商銀行(澳門)、澳門商業銀行、大豐銀行、大西洋銀行、華僑永亨銀行、澳門華人銀行、澳門國際銀行及滙業銀行)的自動轉帳服務,或可使用以下渠道繳款:

  1. 印有Jetco標誌的銀通自動櫃員機或網上銀行(包括:中銀澳門、工銀澳門、商業銀行,大豐銀行、大西洋銀行及華僑永亨銀行);

  2. 中銀e道自助服務機;

  3. 社保基金服務點(包括:塔石臨時辦事處、皇朝區中土大廈13樓辦事處、政府綜合服務大樓社會保障事務服務區、離島政府綜合服務中心社會保障事務服務區);

  4. 市政署轄下各市民服務中心及分站;

  5. 上述9間指定銀行櫃台。 

自本月起,任意性制度受益人憑澳門居民身份證編號,即可經貼有社保標籤的自助服務機、指定銀行櫃台、自動轉帳、網上銀行、中銀e道、市政署轄下市民服務中心及分站,或社保基金各服務點繳納供款。另外,亦可於社保基金網站查閱電子憑單,以取得受益人編號及電子憑單編號,並透過銀通網絡自動櫃員機繳款。

至於尚未開通電子申報服務的僱主,除可於社保基金服務點繳納供款及外聘費,倘本地長工僱員當季任職情況無變動下,有關款項亦可於市政署轄下各市民服務中心及分站,或於9間指定銀行繳納款項。

此外,如受益人或僱主選擇以自動轉帳繳納款項,相關銀行會於供款月的最後一個工作日扣繳款項,故建議適時備妥足夠的金額於帳戶內,以確保可按時扣繳。

居民如欲了解更多相關資訊,可瀏覽社保基金網站 www.fss.gov.mo 或於辦公時間致電 28532850 查詢。

附件:

繳納社保強制性制度/任意性制度供款及外地僱員聘用費地點及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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