誠聘以下職位:
環境工程師 1名
熱力及環境工程部
職位要求的資格及技能、工作內容
具備化驗或環境相關專業學位;
熟悉水中及空氣中污染物和微生物的檢測方法;
需於戶外及室內完成現場採樣或檢測,以及於實驗室內進行檢測工作,協調各單位,並即時報告現場情況;
熟悉及執行ISO 17025的規定;
編寫研究計劃及報告,具備處理數據及分析能力;
具備輕型汽車及電單車的駕駛執照,並有足夠的輕型汽車及電單車的駕駛經驗,如有內地及本澳駕駛執照優先;
每週工作五天;
如工作需要,需於公眾假期工作(享有額外報酬);
相關工作經驗者或應屆畢業生均可。
要求文件
個人履歷、資質證書
備註
須註明要求待遇
申請方式:
應徵者需提供詳細的個人履歷(詳列上述有關經驗)及要求薪金,電郵 hradmin@idq.org.mo 或傳真2835 6162或郵寄至澳門氹仔徐日昇寅公馬路澳門發展及質量研究所(一切資料只供招聘用途,絕對保密),若有任何查詢請致電2837 1008與夏小姐聯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