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得提交書面聲明的期限為十日,自通告於《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公佈翌日起計。
行政公職局佈告:
以填補公共部門二等技術輔導員職位空缺的統一管理的對外開考(開考通告刊登於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二十八日第五十二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 職務能力評估程序通告如下:
1. 一般行政技術輔助範疇
- 終審法院院長辦公室——8缺;
- 警察總局——1缺;
- 新聞局——1缺;
- 行政公職局——2缺;
- 法務局——5缺;
- 印務局——3缺;
- 經濟局——5缺;
- 統計暨普查局——6缺;
- 消費者委員會——2缺;
- 司法警察局——4缺;
- 懲教管理局——1缺;
- 文化局——5缺;
- 社會工作局——1缺;
- 體育局——8缺;
- 旅遊學院——10缺;
- 海事及水務局——2缺;
- 交通事務局——4缺;
- 環境保護局——4缺;
- 建設發展辦公室——3缺。
2. 公眾接待行政技術輔助範疇
- 廉政公署——3缺;
- 財政局——10缺;
- 文化局——3缺;
- 旅遊學院——2缺;
- 郵電局——2缺;
- 房屋局——48缺;
- 交通事務局——5缺。
3. 資訊範疇
- 海關——2缺;
- 印務局——2缺;
- 司法警察局——7缺;
- 高等教育輔助辦公室——1缺;
- 旅遊學院——1缺;
- 郵電局——1缺;
- 交通事務局——1缺。
以上開考詳情可按以下此查詢詳細通告:
http://bo.io.gov.mo/bo/ii/2017/49/avisosoficiais_cn.asp#dsafp1
有關開考通告刊登於《公報》第49期, 第二組, 副2刊, 2017/12/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