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性產假最多70日 《勞動關係法》修訂現正公開諮詢

4312123123-01.jpg

勞工事務局宣布將就修訂《勞動關係法》、制訂「非全職工作制度」展開為期45日的公眾諮詢。諮詢期截至11月8日止,期間當局將舉辦四場公眾諮詢會。關心自身權益的你,要留意喇!

《勞動關係法》的七項優先修訂內容,包括:
 

1. 男士有薪侍產假

增設三至五天男士有薪侍產假,可於嬰兒出生起三十日內享受(現行法律規定男士成為父親後享有兩天合理缺勤)。
 

2. 產假後 14 日無薪合理缺勤

建議女性僱員在享受五十六日有薪產假後,再享有最多連續十四日無薪合理缺勤,即合共有最多七十日假期。
 

3. 周假與強制性假日重疊處理方法

即重疊當日按強制性假日處理,僱主另行安排僱員的週假。
 

4. 引入選定部分強制性假日的機制

勞資雙方可以透過書面協議,將十天強制性假日的其中三天,調配到其他公眾假日享受。
 

5. 增加強制性假日補償休假的靈活性

現行法律規定僱員於強制性假日工作後須在三十天內享受補休,現建議享受補休的期間由三十天延長至三個月。
 

6. 設定可選擇性的補償制度

即強制性假日工作後獲得的額外“兩工 "可協議選擇金錢補償或補休,而當屬非自願於週假工作的情 況,可由現行規定的“一工一假"的補償,協商為以“兩假" 作補償。
 

7. 平衡勞資雙方權益的補償制度

僱員因自身原因中途終止於強制性假日或周假工作時,可根據當天工作時數按比例計算補償。


更多有關 “修改《勞動關係法》” 及 “制定非全職工作制度” 公開諮詢資料,請瀏覽勞工事務局網站▼